海口网3月31日消息(通讯员潘春培 记者伍凤妹)3月31日上午,海口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该辖区首例涉疫犯罪案。被告人黄某祝因虚构销售口罩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月11日,被告人黄某祝通过微信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广告,被害人李某看到后便加黄某祝的微信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黄某祝虚构有3万个现货口罩的事实,李某信以为真,向其指定账号转账人民币17000元,作为预订7000个一次性口罩定金。黄某祝收到款项后随即将李某微信拉黑,并将诈骗款项用于个人花销、赌博。2月20日,黄某祝父亲退还李某17000元,并赔偿人民币3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2020年2月24日,黄某祝主动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警大队投案。
琼山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某祝在疫情期间虚构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应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在家人规劝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替被告人退还人民币17000元,并赔偿人民币3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祝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黄某祝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