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3日消息(通讯员赵媛 记者伍凤妹)发生口角后,在快手视频对骂约架,陈某等6名未成年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重伤。近日,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6人1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2年至2年6个月不等。
据了解,2018年1月12日,陈某骑电动车路过龙华区解放西路时与王某超发生口角,后陈某与王某超在快手视频APP上对骂,并约定于同年1月13日晚在某学校打架分胜负。13日晚,陈某纠集周某等5人与王某超纠集的曾某等3人持械到约定地点。周某等3人手持事先带来的开山刀和陈某等3人手持铁棍追打落单的曾某,经鉴定曾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等6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等6人在案发时均未满十八周岁,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并通过亲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6个被告人从轻处罚。案发时被害人曾某为未成年人,被告人陈某等持刀具伤害他人,可对6个被告人酌情从重处罚。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希望通过本案审理,被告人能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中吸取教训,谨慎交友,改过自新,同时也希望被告的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管教,以实际行动履行监护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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