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全市
殡仪服务机构恢复正常祭扫服务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0〕79号)精神,加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现就全市祭扫活动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市殡仪馆、颜春岭公墓、吉荫贤公墓、富山公墓、浮陵水公墓恢复正常现场祭扫服务。
二、现场祭扫中,禁止焚烧纸钱、高香,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等明火祭祀行为。
三、各殡仪服务机构要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采取电话预约等措施,实行分时分段错峰祭扫,防止人员聚集。
此前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海口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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