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要全部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1年底前,全省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到2022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
《规划》指出,根据《各市(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表》,目前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共108所,班级3522个,学生人数17万余人,平均班额48.4人。截至2019年底,大班额349个,占比9.91%。超大班额57个,占比1.62%。
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下同)全部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1年底前,全省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到2022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其中,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市县不得新增大班额,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并逐年予以巩固保持,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全部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之后不得再存在超大班额;现有大班额比例超过20%的市县(琼海、屯昌、琼中)要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现有大班额比例在10%-20%的市县(乐东、文昌、临高、保亭、定安、儋州)要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到2021年底,各市县56人及以上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予以巩固保持。2022年底各市县56人及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
《规划》提出,2020年6月底前,各市县在全面排查高中大班额数量与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要求,科学编制解决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确定2020-2022年城镇普通高中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清单,明确学校建成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到2022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规划》提出,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合理配置普通高中学校师资。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2020年底前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高中教职工编制并单列下达,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教学需要。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提高人员使用效益,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学校学科教师不同年度需求的“潮汐”现象。制定不合格教师退岀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活教师队伍活力。
同时,通过校长教师交流和“走教”方式,切实解决普通高中教师学科结构性失衡问题,确保满足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对教师配备的实际需要。
《规划》指出,要强化学校管理,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继续实行市县“省一级学校”、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应减少招生计划,保障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对违规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省教育厅强调,要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建立解决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并把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列入年度教育督导内容,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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