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5日消息(记者伍凤妹)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近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小学考试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
通知指出,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测试;除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市、区不得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以质量监测为目的抽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的30%。
限制竞赛评优活动
各区、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
小学生实行日常评价和小学毕业学业水平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初中生实行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科成绩评定一律实行等级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市、区、学校、学生的中(高)考成绩和升学率,不得炒作“中(高)考状元。”
及时查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区域内违规办学行为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及学校升学率,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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