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6日消息(记者刘爽)近日,海口市住建局起草了《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称《草案》),于7月24日至8月2日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市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liuchao1@haikou.gov.cn)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省府办《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申购条件、审核程序、分配管理及退出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我局起草了《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按照《海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社会进行为期十天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对《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日(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以发送时间为准)。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链接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66769101。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liuchao1@haikou.gov.cn)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专此公告。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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