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指导手册》制订发布,《手册》包含分类标准、分类标识、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容器设置等共11章节。据了解,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检查指导组,将对各区垃圾分类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摸底,《手册》的制订,有利于检查组对各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指导,并统一检查考核标准。
分类标准
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产生的瓜果蔬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废弃物。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不同场所分类标准
1、单位区域
主要包括: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果蔬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居住区域
主要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3、公共场所
主要包括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车站、机场、客运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分类投放要求
1、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废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2、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3、厨余垃圾投放要求
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它品种垃圾分开收集,投放前尽量沥干水分。其中: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盛放厨余垃圾的容器,如塑料袋等,在投放时应予去除。
4、其他垃圾投放要求
其他垃圾应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5、“定时定点”投放
居民在规定时间段内在投放点投放生活垃圾,采取楼层撤桶、撤桶并点、建造垃圾箱房等方式减少投放点,投放点一般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垃圾箱房设置四分类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在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居住区一般设置误时投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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