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售卖假香奈儿手提包 店铺被罚款2500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案例,琼山区忠介路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铺面经营者符某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CHANEL”(香奈儿)手提包,于今年2月14日被处罚款2500元,商标侵权产品被没收。
2019年11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在广州永凯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配合下对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铺面进行检查,发现涉事产品后当场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经查,符某销售的“CHANEL”手提包4个,于2019年11月1日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接手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转让铺面时购进,进货价30元/个,销售价60元/个,货值240元。因符某无法提供这批“CHANEL”手提包的进货和出售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经鉴定,上述产品不是CHANEL生产,产品质量低劣,所用商标为假冒“CHANEL”注册商标。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授权书,也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该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陆朝辉表示,销售仿冒名牌制品属于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违法案例进行公示。
该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张志能介绍,“企业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信息记录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失信经营的企业,在招投标、银行借贷或POS机刷卡业务等方面受到一系列信用约束,促使企业经营者深刻意识到失信经营的严重后果,使企业向诚信经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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