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9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傅巍)8月7日晚,一辆小轿车在经红城湖路右转,准备驶入环湖路时,因车速较快差点撞到行人。随后该车驾驶人与行人发生纠纷,民警到场处置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醉驾。
据了解,当天23时许,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其与朋友一起散步,当行经琼山区环湖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时,适遇一辆车牌号为吉ALQXX0的小轿车经红城湖路右转准备驶入环湖路,当时该车行驶速度较快,差点撞到他们。随后他们与该车驾驶人发生纠纷。接到报警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琼山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对驾驶人王某煊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由于现场围观群众较多,民警在疏散人群后,将小轿车驾驶人与报警人一同带回交警支队作进一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小轿车驾驶人王某煊(男,35岁)有酒驾嫌疑,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王某煊被带至专业机构抽血检验,最终结果是176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
据王某煊交代,8月7日晚,他与朋友在海府路某酒庄聚餐,席间喝了白酒。用餐结束后,他便驾车送两位朋友回家,在途经环湖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时与三名行人发生冲突,没想到三人报了警。对于自己的醉驾行为,王某煊深表后悔。
目前,王某煊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驾驶人饮酒后导致其意识模糊,反应迟钝,驾驶机动车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构成醉驾,驾驶人将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如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其机动车驾驶证将依法吊销,且终生不得再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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