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海南将实施12项公安交管新措施
小型汽车驾照申请年龄取消70岁上限
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我省将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提前做好实施准备,于11月20日起实施12项新措施。其中,小型汽车驾照申请年龄将取消70岁上限。
简化办事程序,推行“异地通办”
为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同时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我省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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