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海南省第一部关于文明行为促进的专门性法规,规定了文明行为促进基本原则、文明行为规范、鼓励促进措施、实施保障和法律责任,明确列举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以及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标准。
林婧 绘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施行,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升整体文明形象立规矩、树导向、划红线,以法治的刚性推动公民文明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文明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有赖于后天道德和法规双重约束。我们既要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同时也要用法律责任规范约束不文明行为。道德规范是柔性规范,需要依靠自律自觉的约束;法律规范是刚性规范,主要依靠外在强制的约束。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当道德规范不足以约束不文明行为时,法律规范则应“挺身而出”。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崇尚法治的社会。只有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互为支撑,《条例》的约束才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个人小文明促成社会大文明。当人人向往文明、守护文明,自觉地敬畏文明、顾忌法律,自觉地约束自我、规范行为,社会文明才能跃上一个新台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施行《条例》,就是要用法治涵养文明之花。全省上下不仅要注重《条例》的落实,还要抓紧抓好《条例》的普及,加大宣传力度,让公民确确实实学习、了解《条例》。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要依法依规惩戒各种不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将文明条例落到实处。《条例》已经通过审议,接下来最紧要的就是建立起完善的施行机制,让《条例》在海南落地、落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韩江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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