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河南省禹州市一辆幼儿园校车与大货车相撞,造成1名教师、3名幼儿死亡,9人受伤。10月28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提醒有关部门、学校、校车运营单位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校车安全问题事关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2012年,国务院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管理校车,明确校车标准。然而,严防重管之下,类似的惨剧仍不时发生,学生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一桩桩的惨剧刺激着我们的眼球和神经,让我们不得不正视校车安全问题。
河南禹州这场校车事故存在两大主要问题。一是所谓校车,实际上是一辆七座的小型面包车,并不符合校车的标准,或者说是“黑校车”;二是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事发时这辆七座的小型面包车中塞了十几个学生,表明了这辆“黑校车”以严重超员的状态行驶。“黑校车”超载营运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果必然不堪设想。
5月28日,海口市某学校校车司机林某某在学校内驾驶校车时,由于疏忽大意,致使车辆碾压一名一年级学生,该学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4日,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某幼儿园一名5岁男童被遗忘在校车里,最终由于严重脱水不治身亡。翻阅近年的新闻,不难发现“校车夺命”事故的共性,如“黑校车”超载、多发于夏季,起因多缘于随车照管员、校车司机、班主任老师等的疏忽大意,导致被遗忘幼儿因长时间处于密闭高温环境内中暑、脱水等等。这些共性折射出了校车安全制度虚置、清点程序空转、幼儿交接粗放、家校沟通缺失、违法成本过低等监管漏洞。
维护校车安全,不仅要有预警,更应有实际的行动。让这些安全规定和管理方案真正得到落实,而不是纸上谈兵。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应关系到全社会每一个人。作为校方,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等问题车辆作为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作为校车司机,应强化自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仅如此,还要加强校车的安全整顿工作,确保不再出现校车事故,除了依靠交警、教育、交通、质检等部门,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给孩子铺就一条平安求学路。(韩江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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