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实行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2月23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海口积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能。海口市、区两级已完成“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改革,由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办案标准,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据介绍,去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出台后,各区政府相继制定了区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海口市、区两级已完成了“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体制机构改革工作目标,除了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等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以外,由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设立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申请人可至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一楼办理。
据悉,我市整合行政复议职能,有助于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使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同时也方便了群众,一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只需向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统一了办案标准,避免了原先不同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一的情况。改革后,仅2月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已受理50多件行政复议案件,多集中在市场监管、公安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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