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9日消息(记者陈家煜 通讯员陈俊伶 夏方禹娃)2月9日至2月2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从全省908家生产经销企业中随机抽查了40批次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2.5%。
据悉,此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药量”“引火线牢固性”“引火线(无绿色安全引线)”“引燃时间”“结构与材质(产品与包装之间增加垫板)”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抽查结果告知被抽样者、样品标称生产者,依法进行异议处理,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在本省的将移交其所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等。
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1、烟花爆竹产品均有相应的最大装药量限制,烟花爆竹产品的“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超过国家标准,爆炸力就会增大,消费者燃放欣赏时如果靠得太近就会受到伤害。造成这一项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都是靠人工装药,无法很好把握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也不排除个别企业为了增加燃放效果而有意多装的可能。
2、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牢固性”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指安装的安全引线(绿色引火线)不牢固,不能承受200g的作用力而脱落。引火线牢固性不合格就会造成在燃放过程中烟花爆竹产品的引火线脱落,点燃产品时点燃的不是安全引火线,而是点燃产品其他引火线,造成安全隐患。
3、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无绿色安全引线)”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指没有安装安全引线。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燃烧速度稍慢)的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没有安装安全引线的烟花爆竹,引火线的引燃时间就不好控制,就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
4、烟花爆竹产品“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表现为引火线的引燃时间偏短或偏长。引火时间偏短,容易发生烟花爆竹点燃后人还未及时离开就爆炸的情况,存在导致人身伤害的隐患。引火时间偏长,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燃放错觉,导致消费者靠近已点燃产品,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5、烟花产品“结构与材质(产品与包装之间增加垫板)”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表现为产品与包装之间增加垫板。产品与包装之间增加垫板,筒体之间安装隔板属于“假大空”,产品外观更大,而卖出的价格更高。另外,安装有隔板或者垫板的组合烟花,在燃放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产生倒筒、散筒和炸筒的安全隐患。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