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3日消息(记者卢海浪)近日,海南省卫健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的通知》,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以下简称《老年人证》),提升老年人办证便捷性,确保老年人能够快捷享受海南省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今年6月1日起,海南全省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
办理条件:本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年满60周岁及以上外埠老年人可申请线上办理。
办理资料: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本人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办理方式: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快办)。老年人证办理承接单位为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局)。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模板(省卫健委供图)
《老年人证》的申领,遵循自愿申领、即时办结的原则。需申领电子《老年人证》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移动端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按流程申请,即可生成《老年人证》电子版。
按照《C0202-2019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老年人证》标准要求,自今年6月1日起,海南省全省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旧版《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停用前旧版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不需更换。
据了解,持有《老年人证》的老年人,在海南省范围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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