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
推动海南国资国企改革在立法框架下体现自贸港特色
为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省国资委于7月24日至25日,在琼海市博鳌镇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
会议邀请到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省委深改办、省人大法制委、海南大学等单位的权威专家以及广东等地的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参会并组成专家组,就《条例》进行研讨和咨询论证,借助专家组的专业意见建议和智力支持,提高立法项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谨性。
经过咨询论证,专家组认为,《条例》立足海南自贸港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定位,高水平谋划、高标准立法,主动对标和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从管企业向以管资本为主方向转变,在充分吸收近年来国企改革领域“综改试验”“双百行动”“科创行动”等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动海南国资国企改革和制度创新在立法框架下集成化、系统化、体系化,体现了海南自贸港的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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