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华区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流程
审批“备案制” 群众“零跑腿”
“过去要交一堆材料,等申请、现场勘察一系列环节后才能拿到证,现在交齐材料就能先拿到检查意见书,太方便了!”近日,海口一家餐饮店负责人陈先生拿到电子版消防安全意见书后,连连感叹。据悉,自今年8月起,龙华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事项实行备案制,取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许可证的纸质证,统一改为电子版消防安全意见书,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破解办事堵点 流程能简则减
“近日我们的政务大厅‘吐槽窗口’接到一些办事群众和企业反馈,说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事项时,取得的消防安全许可证尺寸过大,不易折叠保存容易丢失,还要购买裱框悬挂存放,不够方便。”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曹献平告诉记者。
针对群众办事的堵点,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针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立即研究决定于8月下旬起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备案制,并将原先纸质版的消防安全许可证取消,直接优化为电子版结果物——“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电子版。
市民申报成功后可进入“龙易办”微信公众号查询办件进程,并可无限次数下载电子版消防安全意见书,可随时下载保存、自行打印和重复使用。
“实行备案制后,我们对申办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发放消防安全意见书,再由相关执法部门等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监管。”曹献平说,申办人通过网上申报,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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