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啦!
记者从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海口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1月至6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对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助金政策且未及时申领的人员,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申领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申领方式
(一)手机端办理。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识别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业务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拉至文末查看)
(二)网页端办理。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进行业务申请。
(三)现场办理。群众可选择到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我市四个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任一地点就近办理。
发放标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
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便民工作措施
为方便群众申领失业补助金,市人力资源开发局采取了一系列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便民工作措施。
(一)“提速办”: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将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业务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实时推送申领人。
(二)“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失业补助金申领已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线上通过业务系统办件推送,线下通过电话、微信、邮寄、高拍仪扫描等手段,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帮助异地群众顺利完成业务办理。
(三)“零跑腿”“零材料”:失业人员可通过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海南人社app、微信、支付宝等途径申领失业补助金,实现办理业务“零跑腿”“快捷办”。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业务。
失业补助金业务手机端申领流程
1、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小程序
2、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如未领取电子社保卡按照以下步骤领取再使用)
3、失业补助金申领
4、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参保地→提交申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