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2日消息(记者卢海浪)10月12日下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防御台风“圆规”工作部署会,要求厅系统相关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行业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行业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防台风工作万无一失。
根据省三防办和省气象部门信息,省交通运输厅于10月11日印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第18号台风“圆规”防范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本单位、行业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公路管理部门要对公路、桥梁、涵洞和易塌方、水毁路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各种隐患,特别是在山区公路、漫水桥等危险路段,督促市县设立警示标志,派人值守,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各市县公路分局要进一步补充应急物资,保养抢险装备,进一步充实抢险队伍。
省交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指导施工企业对在建隧道、桥梁、涵洞、建筑塔吊及工地临时建筑、简易工棚、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投入人力物力及时加固排险。
港航管理部门、省海峡办要督促水路运输企业及时采取避风防御措施,加固码头设施,及时向旅客、司机发布琼州海峡停航时间,并配合港口企业做好准备过海车辆、旅客疏导转移,确保旅客人身及车辆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台风期间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及时向运输企业推送台风各种相关信息,视情况停班停运。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危货运输等重点企业和车站、码头、漫水桥(路)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要还要求,全系统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防台风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不间断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布防台风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防台风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引导公众安全出行。
经初步统计,截至12日12时,厅机关,省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局、省海峡办、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及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共组织了23批次工作组对管理单位和企业进行指导检查,帮助基层、企业发现、消除风险、隐患30多处,有效地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全系统已出动巡查人员610多人次,出动车辆200多辆次,排查消除安全隐患20处,清理倒伏树木98株。
截至10月12日12时,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均保持通畅,无道路阻断报告。全省道路客运未停运,平安无事故;全省重点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均安全无事故、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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