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各个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同时,草案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加大了惩处力度。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2020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高达353.7亿元,全国共破获此类案件3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1万人。今年1月至9月,全国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3万名。
惊人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被害人、被骗家庭的血泪。老人的养老钱、孩子的学费、病人的救命钱,犯罪分子一个也不放过。
电信诈骗已经成为社会“毒瘤”。彻底铲除它,是人民群众的呼声。这些年,国家不断加大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力度,刑法为此多次修改,目前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可以适用的罪名很多。但要注意到,这类犯罪并非孤立作案,犯罪分子利用管理中的一些漏洞,并得到方方面面“配合”。因此,预防和打击犯罪注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专门立法对涉及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规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的必要性即在于此。
盯紧关键环节,有效预防犯罪发生。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手机卡、银行卡大量非法开办、随意买卖,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草案对此作出针对性制度设计,规定了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有了这些举措,电信诈骗将会被有效遏制。
斩断相关利益链条。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广告推广、洗钱等等,不同环节的非法行为人有意无意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草案强化治理网络黑灰产业,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斩断诈骗犯罪的非法利益链条。
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百姓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苦钱,执法机关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他们的损失,需要立法上的制度支撑。草案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加大对被骗资金的追赃挽损的力度,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可以通知银行紧急停止支付。
每一条规定,都是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现实案例而出台,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社会防诈。草案在首次审议后,立法机关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社会各界建议不断完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尽快出台,彻底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毒瘤”,对此,人民群众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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