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振兴动能共建“幸福农庄”
美兰区芳园村的美丽乡村艺术集市上,一名游客在摊位前挑选特色物品。(资料图) 海口日报记者 陈长宇 摄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发展共享农庄。”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海口注重发挥企业、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及其他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和实体运营中的作用,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企业+农民”或“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的模式,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方式,带动农户参与建设经营农庄,获得地租、劳务、入股分红等多种收入。同时,探索“政府+企业+村党支部+农户”合作新模式,采用国企产业性建设投资,政府基础配套提升投资,村集体“租金+分红”模式,保障村民共享项目建设成果。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芳园村逐渐显现出项目发展带来的“红利”:40余名村民在家门口找到了工作,一年多来村集体收入约1000万元。正如村民黄奕志所说,得益于共享农庄项目的落地见效,芳园村已然摘掉昔日默默无闻“空壳村”的帽子,蝶变成村美民乐的宜居新农村,慕名前来游玩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才能在家门口找到收入不错的工作,把日子过得红火起来。
近年来,全市共创建试点26家,其中,兰花谷共享农庄、冯塘绿园共享农庄已经通过正式认定。据了解,海口市目前已建成休闲农业园区(点)80多家,年营业收入超6亿元,带动5000多户农户就业,在激发乡村活力、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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