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
   
 您当前的位置 : 黄灯笼辣评>独家辣评>

海口网评|“家事”亦“国事”,父母带娃要依法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2-01-17 10:53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1月11日,儋州法院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当庭发出海南省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并联合新州镇妇联和白马井镇社会综治办工作人员对义务履行人羊某某进行深刻教育,指导其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来源:南国都市报)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该法律的出台,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到新时代的重要“国事”,让家庭教育有了法律依据。

在本案中,羊某某因婚姻期间怠于承担家庭责任、赌博成性、对家庭不管不顾等原因被其妻子梁某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羊某某与梁某某共生育了两名子女,均为学龄前儿童。试问这样的父亲,能带给孩子什么?当孩子长大后回忆童年,想起来的只有沉迷赌博、缺乏自制力及责任感的父亲,因父亲赌博挥霍家庭财产导致陷入困境的家庭,矛盾频发争吵频繁的不和谐父母关系……

孩子不能选择出身,我们却可以选择为孩子塑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家庭文明建设列入工作规划,落实落细《家庭教育促进法》,量化家庭教育具体指标,为家长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加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帮助家长从正规渠道获取知识、提升意识,探索为家长提供更多职业化、专业化的持续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羊某某一案,属地工会、妇联、团委、居委会等可将其列为特别关注对象,为其家庭建立档案,定期回访查看羊某某家庭教育义务履行情况,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如持续未进行整改,应按法律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要发挥“桥头堡”作用,强化“家校共建”,组织学习优秀家规家训,开展寻找“学习型家庭”“书香家庭”“绿色家庭”活动,宣传、传承优秀家风文化。

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是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主动通过多渠道学习家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方法,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好“言传身教”,与孩子相互促进、共同学习成长,树立良好家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来源:海口网] [作者:陈静] [编辑:冯定辉]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健康中国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