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给予重点园区差异化信贷政策
如何让园区获得更好的信贷支持?韩明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之间的界定,在非商业或住宅地块上建设的,用于出租给指定招商对象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应不将其纳入房地产贷款管理,而是以基础设施贷款管理,以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园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
韩明同时建议,给予重点园区差异化政策。“出台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进一步明确对园区主体的支持标准和支持范围,实施差异化的项目工程进度管理机制,同时围绕海南省大力推广的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灵活的供地方式,出台先行先试的担保政策。”
韩明还建议加快转变园区运营主体经营模式,推动各个重点园区运营主体由政府融资平台向市场化运作的一般公司转变,促进已纳入监管部门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的企业调出名单,为金融机构与园区运营主体开展业务合作扫清障碍。
当然,园区获得更大力度的信贷支持需要各方协力。韩明认为,应该加强政府、园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便于金融机构制定服务园区的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在产品创新方面,她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海南自贸港金融产品创新窗口指导,更好满足园区企业融资需求。有银行为“轻资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了“知产贷”,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有效为客户提供信贷支持,就是很好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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