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谋划提高追逃追赃工作成效
2019年8月15日,涉嫌侵占村民土地补偿金的琼海市潭门镇林桐村干部谢贻琼从境外回国投案。 (琼海市纪委监委供图)
省委追逃办一手抓重点个案,一手抓政策协调,构建全省联动、内外协作、上下贯通的追逃追赃工作体系。
省监委成立以来,认真履行主办责任,专门安排两个审查调查室作为追逃追赃工作责任部门,紧盯重点案件,将“百名红通人员”案件、中央追逃办公布的重点外逃人员案件等作为追逃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包案责任制,及时落实中央追逃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
通过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百名红通人员”原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云健,省教育厅原副巡视员袁陵南,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陆万朝等一批影响较大的重点外逃人员先后归案。2019年1月15日,外逃境外1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原省经济合作厅党组书记王军文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
在办案过程中,省监委积极服务国内反腐败大局,将审查调查过程中外逃的审查调查对象或重要涉案人员、转移到国(境)外的涉案款物一并纳入追逃追赃总体范畴。
与此同时,省监委还充分发挥上级监委领导下级监委工作、“上下一盘棋”的体制优势,加大对各市县监委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力度,推动相关市县监委成立追逃专班开展集中攻坚,短时间内集中追回了一批外逃时间长、涉案金额大、基础线索薄弱的外逃人员。
目前,全省有15个市县已实现存量外逃人员“清零”目标,追逃追赃整体效应初步显现。
坚持追防并举,注重关口前移。省监委将防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围绕人、钱、证三个方面,构建严密的防逃体制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组织人事、外事、边检、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出国(境)的党员干部严格把关,开展全省监察对象证照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出16人违规办理出国(境)证照问题;定期开展“裸官”清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利用地下钱庄和离岸公司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加强反洗钱和外汇管理。
近年来省监委制作的反腐败警示教育片,都将追逃追赃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彰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信心和决心,初步形成了“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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