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6日消息(记者伍凤妹)26日,记者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公开选任听证员20-25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或线上报名,接受单位推荐和符合选任条件的个人自荐报名。
听证员职责为参加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听证员应当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保守案件秘密。
报名条件:
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入选:
1.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法学、医学、经济学、心理学、国土、规划、林业、教师等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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