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
我省对新冠患者(包括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患者个人“零自付”。对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补助等多重保障。对未参保患者,允许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相应待遇。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垫付的费用纳入全国异地就医费用结(清)算,个人承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按规定承担。
我省及时出台助企纾困政策
7月至9月,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行可缓缴3个月的政策,对城镇从业人员、城乡居民、新生儿及其他人员分类延长征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
将阿兹夫定片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我省将新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的阿兹夫定片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政策执行,切实保障新冠患者用药。
调整参保患者择日住院前的医疗费用处理规定
我省调整疫情期间参保患者择日住院前的医疗费用处理规定,解决住院费用结算衔接问题,减少突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
采取网上办等措施方便服务对象办理医保业务
我省持续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延长今年7月医疗保障智能监管申诉期及6月、7月的复审终审期限,并采取网上办、延时办、简化办、下沉办等措施,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等服务对象及时办理医保业务。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