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3个只包邮,厂家直送”……在刚满十八岁的“老烟民”小晨的朋友圈里,她时常能看到兜售这类“玩具”的微商广告。不过,这些五颜六色、名字可爱的东西并非真的玩具,而是一种一次性电子烟。尽管针对电子烟的法规和强制标准陆续推出,然而,这些非法生产的“三无”电子烟在网络上的生意似乎未受影响,经过“包装”销售甚至越发火爆。(来源:中国青年报)
电子烟危害不容小觑,检验证明,电子烟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部分烟液尼古丁含量超标,危害丝毫不亚于香烟。世卫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重点提及,电子烟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提醒人们不要被相关企业的宣传所误导,并呼吁各国政府加强监管,防止危害公共健康。
为了规范电子烟产业有序发展,消除监管空白。今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同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子烟的口味进行了严格限制,并定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子烟法规和强制标准的相继出台,但电子烟的线上渠道销售仍“有恃无恐”,这究竟是生产商“有恃无恐”?还是经销商“熟视无睹”?究其原因,还是在落地执行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长期以来,电子烟常被装扮成“时尚单品”,辅以各式新奇口味销售,对于年轻群体具有一定的诱惑和误导,“电子烟正在成为青少年的第一口烟”这绝非是危言耸听,这也就要求,电子烟务必像香烟一样,禁止进行宣传广告,不得渲染“抽烟”效果或是具有误导性的“口感描述”,并且在外观及标识上要注明“吸烟有害健康”和温馨提示电子烟的危害,统一包装样式,不得使用五颜六色的“迷幻色彩”,去吸引年轻消费者。
其次,从行业规范和标准化的角度来看,电子烟已纳入烟草监管体系,明确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和管理细则。既然是“香烟”的新业态,那就得具有销售资质和官方牌照,除了线下门店,传统香烟是不得在线上销售的,那么电子烟是否也可遵循这一规定呢?线下实体店更利于监管,而且还要明确,不得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
既然将电子烟纳入监管,扭转烟民低龄化趋势已成各方共识,那么,在落地执行过程中,电子烟销售究竟由谁来管?如果按照当前规定,理应由国家烟草部门统一管理。但在部分欧美国家,却是由第三方监管,例如,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共卫生部等。如果既是生产者销售者,又是监管者,这不免有利益冲突,无利于加强控烟。
其实,“电子烟”由谁来监管和如何来监管的问题,不应陷入惯性思维。“电子烟”是一种新兴业态,不能让新业态来削足适履地适应旧的监管框架,这就需要多方协作、共同监管,才能消除监管空白。
不妨尝试,在电子烟液生产部分,由烟草公司进行管辖,有利于规范生产标准和避免添加“杂质”;在销售渠道上,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有利于规范化生产渠道,统一标准销售资质;对于线上线下电子烟门店,或是社交媒体平台,由烟草局进行监管,继续提高违法销售成本,严厉打击“三无”产品。唯有多方协作,将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每一项都分别进行监管,这才是更加科学、规范、精细化的产业标准。(冯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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