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修订完善后的《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于日前印发。《细则》明确“在双方(开发商或物业同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前,继续执行调整前的收费标准”,不得单方面擅自调整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价格。
据悉,《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执行了4年多。近年来,由于各开发商相继取得地下停车位的产权证,开发商逐步提高车位租金价格,导致业主对租赁价格上涨过快存在不满。其主要原因是《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否包含车位使用(租赁)费用。车位使用(租赁)费用未列入《海南省定价目录》,开发商自主产权车位通过提高场地租金的方式,规避现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难以从源头上实施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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