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华区拟出台措施加快首店经济品牌经济高质量发展
商业运营载体最高奖励100万元
为推动消费提档升级,促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集聚,引进和培育品牌,加快首店经济、品牌经济发展,近日,龙华区发布《海口市龙华区支持首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升龙华区域城市影响力,全面提升龙华消费国际化水平,助力海口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根据《若干措施》,龙华区支持国内外品牌开设首店、品牌稳定经营、商业运营载体引进品牌首店。其中,对国内外知名餐饮、零售品牌在龙华区开设法人企业,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海南首店、海口首店,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该条款合计每年新增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对获得龙华区开设奖励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限额以上餐饮、零售知名品牌首店,给予每个品牌首店一次性8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总量不超过60家(含),以实际入库时间排序。
龙华区还鼓励商业运营载体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的力度。对商业运营载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以及特色商业街区和夜经济集聚区的运营管理单位)每成功自主招引1个知名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按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海南首店、海口首店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每个商业运营载体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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