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工信局近日发布通知,启动我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报认定网上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通知要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相关条件,包括企业申请认定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等。
通知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我市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规定申报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报企业需注册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添加附件,检查无误后提交至海口市科技管理部门,并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光盘)到各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海口市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未被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追加10万元奖励。对在我市再次(非连续)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在我市连续两次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在我市连续三次及以上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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