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4年版)》,并于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目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编制,从管理措施共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两大类。其中,禁止类是指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6大门类、13个大类、16条管理措施;限制类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产业环节和产品限制,包括两大门类、4个大类、4条管理措施。
按照要求,海南行政区域内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须执行《目录》。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需采取或享受专项政策的地区或行业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外商投资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此外,在《目录》发布前,有关审批部门已受理审批或办理完成审批的在途项目(有关审批部门已受理审批或办理完成审批的属于《目录》禁止和限制范围内的项目)不适用于《目录》。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和项目,国家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改造升级项目不适用于《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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