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冲刺上半年经济目标任务的工作部署,推动秀英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确保实现上半年经济发展“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特制定秀英区二季度“抓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
一、产业攻坚突破方面
(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开展热带高效农业促销工作。二季度投入150万元开展火山荔枝季产销、电商营销等相关活动。二是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二季度投入50万元持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农用无人机等应用场景。三是持续发放种植业补贴。二季度发放“摩羯”台风灾后恢复生产补贴2000万元、完成恢复面积1000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00万元,发放覆盖面积5万亩。四是支持养殖栏舍恢复重建。二季度投入200万用于畜禽养殖企业栏舍修缮、种苗补贴等。
(二)推动工业稳产,加速建筑业复苏。二季度投入200万元推动工业、建筑业企业发展,对上半年产值规模、产值增速达到一定数额的及首次实现升规纳统的企业进行奖补。同步在公司融资、员工购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三)推动商贸企业扩量增质。二季度投入365万元推动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发展,对上半年营收(销售)额规模、营收(销售)额增速达到一定数额的及首次实现升规纳统的企业进行奖补。同步在公司融资、员工购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四)推动现代服务产业集群发展。二季度投入315万元推动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对上半年营收额规模、营收额增速达到一定数额的及首次实现升规纳统的企业进行奖补。同步在公司融资、员工购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五)促进交通业高速发展。一是安排工作专员跟踪、指导辖区交通业企业申领《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等相关补贴。二是建立工作专班,强化节假日、大型演出等重要节点时期的三港一站保通保畅服务工作,助力辖区港口车站健康高效运转。
二、有效投资提质方面
(六)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围绕产业链招商、资源招商、产业转移招商等方向,二季度开展2场专项招商活动。继续加强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要素保障,全流程服务推动已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完成到位资金目标任务。
(七)加速省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对省重大投资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分级负责、精准调度,加快中海油系列项目、省科技馆展教工程等24个省重大正式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上半年在建省重大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50%以上。
(八)保障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强化政策、人员配套,持续跟踪推进项目建设,实地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海口市综合交运设施物流集散枢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川企双创基地等22个拟开工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
(九)提升谋划项目质量及转化率。加快完成海南海口南海明珠岛邮轮港及配套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秀英区热带特色水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片区(式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等项目开工,二季度推动22个项目申报第三批专项债,获批资金不低于6亿元。
三、消费更新升级方面
(十)深挖社会消费潜力。一是联动省科工信厅、省商务厅和省汽车流通协会举办车展,二季度投入610万元开展购车直补活动。二是二季度继续投入480万元发放家电、手机(3C电子产品)、餐饮、住宿、景区等领域消费券。
(十一)激发旅文经济活力。二季度投入20万元对引进业务,成功在秀英区住宿业企业形成团体住宿或大型会议订单的企业进行奖补。
(十二)培育发展首店经济。二季度投入100万元对在秀英开设的首店品牌,及成功招引首店进驻并完成2年以上签约的商业运营载体进行奖补。
(十三)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一是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申报“白名单”,对接银行、金融机构帮助解决停缓建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二是组织辖区内存量房源开展团购活动,面向社会、机关团体精准推荐优质房源。三是开展2024年度秀英区先进建筑业企业和模范工程项目表彰,推动优质企业提升信用评价等级。四是加快推进五源河一期、二期安置房建设和回购力度,力争尽早实现回迁房交付。
(十四)深化金融贴息服务。二季度投入500万元对小微企业贷款、购房贷款等进行贴息。
四、营商环境优化方面
(十五)加强企业(项目)服务。优化三级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开展秀英区2024年度项目(企业)服务专员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对获评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0元,并在干部考核评优、提拔晋升、发展入党等方面优先考虑。全面推行以函代证,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速项目落地。更新推出“预约式‘法治体检’”事项清单,优化涉企检查服务,为企业做好批前的合规性审查、普法及政策指导,提高行政检查质效,减轻企业负担。
五、附则
(一)本方案奖励对象为注册在海口市秀英区,并已实际展业的经营主体(行业分类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为准)。
(二)本方案中涉及的奖补标准及各类细节以各责任单位后续正式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由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负责解释。各责任单位要大力推行政策“免审即享”“即申即享”,简化政策兑现流程,确保本措施精准便捷直达企业,尽快尽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三)本方案中涉及的奖补可与国家、省、市同类型奖励同时申请,如国家、省、市规定不得同时申请的,企业应优先申请国家、省、市奖励,本措施奖励额超过国家、省、市的,企业可申请补齐。同一企业符合本措施和秀英区其他扶持奖励政策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择一申请。
(四)本方案如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时,按上级政策文件执行。
本措施解释权归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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