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禁塑工作的相关要求,严厉打击违规储存、销售违禁塑料制品行为,2025年5月13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相关线索,区禁塑办立即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区商务局、龙桥镇政府、城西镇政府等单位开展禁塑联合执法行动,于苍西村3巷763号一楼仓库内和龙桥镇商业东一横路仓库内成功查获两批违禁塑料制品。
经核实,这两处仓库内储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背心式保鲜袋等塑料制品均含有聚乙烯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范畴,经初步清点,查获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947箱,其中苍西村点位205箱(件)、257袋(件),龙桥镇点位1485箱(件),种类主要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碗、杯、勺子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随即依法依规对违规塑料制品进行查封扣押并要求涉案人员配合制作现场笔录。
下一步,龙华区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深入开展禁塑联合执法行动,通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规储存、销售塑料制品等违法行为,切实推动我区禁塑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将多渠道开展禁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对禁塑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同感,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禁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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