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口市龙华区高质量打造重点产业集群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构建具有自贸港辨识度的现代化产业高地,深化产城融合,加强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培育,构筑产业发展新优势,打造自贸港核心增长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核心目标是通过3年创建期,培育一批年产值或营收1亿元至10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到2027年打造一批创新要素集聚、配套体系完备、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实施方案》重点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新能源产业、低空经济、现代商贸服务、现代金融、休闲旅游、文化产业、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绿色环保与循环经济等11个关键领域进行强力培育。
在财政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阶梯式奖励:成功创建1亿元级产业集群奖励300万元,5亿元级奖励600万元,10亿元级奖励1000万元,20亿元级奖励1200万元,50亿元级奖励1500万元,100亿元级奖励2000万元,500亿元级奖励5000万元,1000亿元级奖励高达8000万元。这笔奖励资金将根据创建进度分三阶段拨付:获批后拨付30%,创建期间按年度评估拨付60%,最终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的10%。该措施同其他支持政策执行“就高不重复”原则择一申请。
此外,《实施方案》还在金融、制度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比如,集群优质项目优先列入区重点(重大)项目清单,积极争取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和人才申报海南高层次人才等,在项目申报、团队建设、产业对接、市场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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