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推进“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30年)》于7月16日正式发布,明确梯次推进“无废岛”建设,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无废岛”是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旨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工作方案》由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根据《工作方案》,到2030年,海口、三亚、三沙、儋州4个地级市及昌江黎族自治县将率先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发挥标杆作用;其余市县分类别、分领域梯次推进,形成“无废岛”建设格局。全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危险废物填埋占比稳中有降,形成一批具有海南特色亮点的实践样板。
《工作方案》提出10大重点任务、32项具体措施。同时明确,依托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无废岛”建设。各市县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清单、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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