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最高人民法院5日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治理医保骗保犯罪的决心和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
“被告人艾某忠等诈骗案”中,山西大同某民营医院实际控制人艾某忠多次召集艾某宇、张某才等人,到周边各地吸引、招揽病人住院,鼓励、安排本院职工及家属住院,采取虚增药品进价、药品重复入库、虚增临床用药、虚报床位等手段,大肆提高、虚构住院费用,制作假病历,将虚假数据上传医保中心,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截至2020年底,医院虚报金额970余万元,其中未拨付金额200余万元,系诈骗未遂。法院判处艾某忠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近年来,一些犯罪团伙通过非接触式手段,倒卖医保骗保药品非法牟利,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大量药品得不到妥善保管而浪费,部分变质药品再次流入销售环节,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戴某寿多次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上下家收购、销售“医保回收药品”,并租用仓库作为场地,雇佣他人负责打包、邮寄药品。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药品共2万余盒。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戴某寿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据介绍,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2024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一审结案数同比增长131.2%,挽回医保基金损失4.02亿余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