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的新规,我国将为医保按病种付费建立病种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医保按病种付费是指通过对疾病诊疗进行分组或折算分值,实行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打包付费”。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按病种付费也需要动态调整以适应临床变化。为此,近日印发的《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根据客观数据、意见建议、临床特征规律、政策调整变化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
“两年调整一次的周期,既兼顾了分组方案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也提高了分组更新与临床技术发展之间的匹配关系。”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按病种付费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DRG分组方案调整,在保持主要诊断大类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重点调整核心分组和细分组;DIP病种库调整,重点包括核心病种和综合病种。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对“特例单议”机制独立成章,明确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包括但不限于因住院时间长、资源消耗多、合理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应用病种支付标准的病例。同时,还要求医保部门畅通特例单议受理渠道,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简化上报材料,提升评审效率。
“这释放了医保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新药耗新技术、收治疑难危重患者的坚定决心。”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为充分发挥病种结余留用资金的激励作用,新规明确医疗机构通过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控制成本获得的病种结余资金,可作为业务性收入。
据悉,2019年,国家医保局启动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目前已基本覆盖全部统筹地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