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自检记录不规范、浸脚消毒池形同虚设?
市卫健委:建长效机制扎牢泳池卫生“防护网”
炎炎夏日,游泳场所成为市民消暑纳凉的好去处,其卫生安全备受关注。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海口部分游泳场所存在水质自检记录不规范、浸脚消毒池形同虚设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隐患,市卫健委近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目前,36家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均整改完毕。
部分泳池存在水质卫生问题
8月14日,记者跟随龙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来到龙华区友谊阳光城星动力健身房内的游泳馆。“近日我们检查时发现这家泳池的浸脚池没有按照规定投药消毒。根据相关要求,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执法人员介绍说,游泳场馆浸脚消毒池应位于游泳池入口处,池水中应该要有含氯消毒剂(如次氯酸钠)等,用于消杀脚部携带的细菌、真菌(如脚气病菌)和病毒,确保游泳者进入泳池前已进行脚部清洁,这是阻断脚部病菌传播的关键屏障。
当日,记者在该游泳池入口看到,男女淋浴室通往泳池的两条通道上均设置了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水清澈达标,其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约2米,深度约25厘米。泳池旁的公示栏悬挂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格水质卫生检测报告,并公示每日自行检测的水温、pH值(酸碱值)、余氯等水质常规指标。“我们收到卫生监督意见书后立即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今后将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该游泳馆经理王源表示。
8月14日,在龙华区金龙路一家游泳馆,市民在泳池中畅游。 记者 孙士杰 摄
加大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7月21日开始,该委组织各区卫生监督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辖区内游泳场所有效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池水循环消毒设备运行、强制浸脚消毒池使用、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及公示、从业人员管理、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建立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卫生监督检查,扎牢夏日泳池卫生“防护网”。
本次检查游泳场所158家次,发放法律告知书53份,下达监督意见书30份,立案查处2起违法行为。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卫生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延续、水质抽检不合格、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水质自检记录不规范、泳池外环境不整洁等。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持续加大对我市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指导问题场所及时整改。同时,将对本次集中整治中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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