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住在美兰区美舍嘉苑二期,去年“摩羯”台风过后,李先生发现楼上渗水至自家客厅天花板,随即向物业反映。如今近一年过去,李先生与开发商仍未就修复方案达成一致,他客厅天花板至今还留有水渍痕迹。
市民 李先生:从去年9月份“摩羯”台风后,他们楼上窗户没有关,或者是窗户质量问题,导致水流到客厅,然后水就渗到我家天花板。我们补过一次,然后补过又渗水了。
在李先生家中
依稀可见天花板上遗留的渗水痕迹
记者了解到
去年因新房进宅
李先生曾对渗水问题自行修补过一次
不过当时墙面仍处于受潮状态
后续又出现了渗水
目前水渍虽已干燥
但维修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
市民提供图片。拍摄时间:2024年10月19日
记者现场拍摄画面。拍摄时间:2025年8月29日
市民 李先生:我的诉求是楼上要做防水了,然后用涂料(把天花板)给补了。我这有涂料,要出个工人,过来帮我用涂料把顶上给补了。
美舍嘉苑二期小区物业客服管家 小谭:接到市民反映的时候,物业的人已经上去看了,确实是因为台风,台风吹的话(楼上地板)是湿的,我们初步怀疑是台风的雨水飘进去。刚开始怀疑是水管,但是楼上是2024年12月份才交房的,前面漏水的时候是没有交房的,水管也没有漏水,楼上交房之后也没有使用水,水表是归零的,所以没有办法排查出漏水点。
楼上住户的水表显示为零。
针对市民的诉求,海口12345督办美兰区下洋瓦灶片区棚改项目指挥部介入协调。物业方称,交房时的简装标准中,开发商通常不会在客厅地面设置防水层,针对李先生家的渗水问题,施工方曾给出过具体修复建议,通过高压注浆将防水材料注入天花板内部缝隙,阻断渗水路径。不过,这一修复方案最终未被李先生采纳,双方未能就后续处理方式达成一致。
小区开发商——海南晋发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答复称,小区验收交付标准为简装,对应的维修标准也将遵循简装规格,同时,李先生家客厅天花板使用的是艺术涂料,涂抹存在技术要求,而小区现有施工队暂不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无法满足该修补需求,仅能按照简装标准为市民进行修补。
面对当前协调僵局,如何明确责任归属、保障李先生的合法诉求?记者就此咨询了专业律师。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君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而,楼上房屋未收房前,开发商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尽到对房屋的管理义务;楼上房屋已收房未入住的,业主作为所有权人需承担责任管理义务,即使未实际居住,仍有管理房屋、避免损害相邻的义务。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君:若漏水源于楼上专有部分,收房前的开发商需承担做防水的义务。若漏水是开发商的责任,李先生的实际损失,包括艺术涂料的修复应当获得赔偿。开发商以“按交付标准维修”的抗辩不成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进行处理。最后的话,如果经过协商、投诉还是处理不了,就需要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一些材料,包括漏水事实的证据、因果关系的证据、损失的证据、主体身份信息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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