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9月17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5年9月23日在海口市委党校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补选海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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