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9日消息(记者史子杨)记者了解到,由海口市总工会组织的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于今年12月启动。参加会员在互助期内患病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享受工会的“二次补助”。活动在保障力度、服务体验上进行优化升级,每人可享最高10万保障。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工会组织牵头,职工自愿参加、自我服务、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互助互济活动。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帮助患病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负担。据悉,互助活动费用标准为200元/人,保障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止。
凡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加入所在单位工会的在职工会会员,自愿按规定交纳互助金的,均可由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本期医疗互助活动。
参保人在互助保障期内发生多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治疗时,可对前三次符合补助条件的医疗费用按次(不累计、不合并)进行自动结算及发放补助。每人互助保障期内累计发放补助金最高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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