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办“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五场)——《海南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办法》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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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办法》明年2月1日起执行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5-12-24 09:51

《海南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办法》明年2月1日起执行

优先将民生类公共数据列入开放正面清单

12月23日,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办“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五场)——《海南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办法》专场。记者从会上获悉,该《办法》于今年12月3日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执行,这标志着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

《办法》共九章五十三条,规定了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的管理体制、部门责任和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时限,是全国率先贯彻落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覆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全流程的省政府规章。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霁锋介绍,《办法》围绕支撑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优先将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公共数据列入开放正面清单,梳理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并定期发布和复用推广;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建设和拓展数据应用场景。通过“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场景培育和开放,牵引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释放市场创新活力。

《办法》明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建立负面清单联审机制。数据共享答复时间“2+5”天,效率全国领先。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供需对接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要求建立公共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数据质量的监测和评估,保证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办法》专门设立“公共数据资源应用创新”一章,提出多项具有创新和引领意义的内容。支持探索建立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联动机制,促进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融合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种业、深海、航天、绿色、数字等领域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支持建设企业、行业、城市等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建设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

[来源:] [作者:龙易强] [编辑: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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