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夜,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198公斤初榨椰子油,通过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离岛发往广州。这是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第一批使用海南自产货物开展加工增值业务的货物。

此次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椰子油货值3.2万元,部分使用了海南自产货物椰子,将用于生产美妆产品。海南自贸港“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帮助企业节约超12%的原料成本,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自贸港封关后的政策红利。

据了解,海南全岛封关后,经认定的海南自产货物价值可以从加工增值备案企业使用的境内采购料件价格中扣除,计入增值部分,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也有利于海南自产货物企业与加工增值企业保持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鼓励海南本地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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