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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批!海口国家高新区入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5-12-27 19:26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52个园区被正式纳入。其中,海口国家高新区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园区,将用5年时间打造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零碳园区“样板间”,为海南建设低碳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海口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将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开放和生态优势,围绕能源零碳、产业降碳、建筑减碳、交通脱碳、智慧管碳、长效制碳,构建“光伏+生物质能+风电+氢能”多能互补的能源体系,构筑“绿色+智造”产业生态圈,实施热带建筑减碳示范,建立清洁运输新体系,探索零碳建设新机制,力争实现园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双下降超90%。创建先进制造业产品对外出口零碳基地,努力将园区打造为我国南方地区绿色转型发展新范例。

值得注意的是,入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将为海口国家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注入强劲动能,成为园区吸引优质项目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国际碳关税等绿色贸易规则日益严格的背景下,零碳园区的建设资质能够帮助入驻企业大幅降低产品碳足迹,增强绿色竞争力,有效突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同时,园区构建的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和“绿色+智造”产业生态圈,将为企业提供稳定、清洁的能源保障和完善的产业链配套,显著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吸引更多聚焦绿色低碳领域的优质企业落户。此外,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品牌效应与海南自贸港的政策红利形成叠加,进一步提升了园区的投资吸引力,助力园区在新一轮产业转移中抢占先机,汇聚更多绿色低碳产业要素。

长期以来,海口国家高新区一直将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协同化产业发展路径,绿色产业链日趋成熟,建成了亚洲制药、齐鲁制药等22个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打造“绿色+智造”产业生态圈,探索出一条“绿色能源生产绿色产品”的ESG发展路径,为海南自贸港提供了绿色工业样本。

齐鲁制药、亚洲制药。

园区设有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研发平台30余个,已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科技成果全链条孵化体系,先后实施了海南首个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厂掺氢改造、东湖高新海口生物城零碳园区、海口裕同等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智能化汽车拆解及电池回收、液氢能源甲醇动力新能源商用车制造等一大批绿色低碳项目,形成了丰富的零碳技术创新应用场景。

东湖高新海口生物城。

园区已建成国际通讯出入口局、国际智算(数据)中心及国际海陆缆“三位一体”的新型绿色低碳高等级智算中心等一大批服务于国家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项目,通过集成区块链存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有力支撑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精准溯源,实现国际产品碳足迹规则交流互认。

事实上,绿色发展优势已为海口国家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园区凭借日趋成熟的绿色产业链条,成功吸引了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投资逾12亿元建设高端体育装备生产基地、广东普罗凯融生物医药等一批优质企业落户。未来,随着零碳园区建设的深入推进,零碳应用场景的开放和低碳能源的供应将对绿色智算中心、氢能产业等新兴产业形成强大招商优势,进而实现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

海口国家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口国家高新区将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打造绿色发展能源底座,建立零碳管理体系和市场价格机制,聚集绿色低碳产业要素,保障企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为园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绿色动力。

新闻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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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5〕1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要求,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程序,确定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52个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建设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有关地市、园区和单位切实承担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扎实编制建设方案,统筹优化能源供给消费,加强源荷匹配,规划重点任务和基础设施工程,合理设定推进时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目标要求。

二、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积极支持本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三、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进展的跟踪调度。对于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的园区,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组织验收评估,通过后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验收,验收通过的园区正式作为国家级零碳园区。

四、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加强经验总结,发挥国家级零碳园区示范引领作用,结合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和各类园区低碳化改造,在本地区推广复制好经验、好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总结宣传,适时将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海口国家高新区] [作者:] [编辑: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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