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低空经济专项支持政策按照《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拟研究制定《海南省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一揽子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2.海南自贸港相关支持政策
(1)《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要求“放宽空域管制”。
(2)《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海关总署关于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有关要求的通知》(署税函字[2025]81号)等明确的涉及航空器进口和维修、生产设备进口和维修、相关零部件进口和维修、加工料件进口等“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政策。
(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4号)等明确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4)《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琼银发[2024]32号)等明确的开设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放宽市场准人、境外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
3.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旅游、工信、商务等部门和市县政府与低空经济相关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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