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落地年龄“护身符”失效
海口警方首次对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拘处罚
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海口秀英公安近日依法对一名15岁少年武某某执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海口警方首次对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武某某(男,15岁)因听闻同学王某与其他同学议论其琐事等,于秀英区某小区内先后对王某(男,15岁)实施两次殴打行为,造成王某轻微伤。武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魏征介绍,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规则进行了重要调整,改变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并明确了可以执行拘留的两种情形:一种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需综合考量行为人的行为手段、方式、侵害对象、侵害后果、主观恶性、悔改态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认定;另一种是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体现了对屡教不改者的惩戒。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关于未成年人处罚条款的调整,让年龄不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对于未满14周岁的违法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既彰显了法律威严,也秉持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旨在警示未成年人敬畏法律、严守规矩,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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