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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印发规范垦区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报建实行线上审批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6-03-03 10:19

近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垦区建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垦区住房建设管理。

《指导意见》以严格保护垦区国有土地资源、改善职工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垦地融合发展为目标,明确垦区建房需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重点围绕红明农场、东昌农场、三江农场、桂林洋农场等我市行政区域内垦区农场及已移交地方管理的农场,同步指导其他国有企业办农场参照执行,构建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垦区建房新格局。

《指导意见》坚持集中建房为主,个人建房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个人建房每户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并场队可放宽至175平方米,楼层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超过12米,超占土地在改建、重建时须按规定办理腾退手续。

《指导意见》强调个人建房风貌协调,区、镇政府应结合联队、居民点规划制定职工居民“看得懂、喜欢用、建得起”的报建图集和设计方案,因地制宜,突出乡土气息、海岛田园和琼台传统特色,原则上一个连队统一选用一种建筑风格。

根据我市实际,《指导意见》强调垦区个人建房镇政府审批主体责任,细化了包括批前预审、线上审批、批后定位放样和竣工验收等审批流程和审批要点;明确了垦区个人建房占用林地、新增建设用地的相关审批程序;全面实行报建线上审批,不再线下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托省级农房报建系统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陈晓洁] [编辑: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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