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规定》,支持境内外企业申报国际数据中心跨境数据专用通道(简称“专用通道”),便捷开展国际数据中心业务,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制定本指南。
一、专用通道说明
企业可以申报高速便捷的国际数据中心跨境数据专用通道,向境外提供游戏服务、影视加工、商业航天、北斗应用、跨境电商、跨境直播、跨境旅游、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跨国生产制造、跨境结算和跨国企业内部管理等国际数据服务。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依法设立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具备实体服务设施和实质化运营能力。
三、受理机构信息

四、资费信息
企业可先向受理机构咨询,受理机构根据专用通道带宽等信息为企业提供资费信息。
五、申报流程
1.企业自行下载并填写《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公章后,与受理机构电话联系并将《申报企业信息表》发送至受理邮箱地址。
2.受理机构审核《申报企业信息表》,反馈企业申报专用通道所需的材料信息。
3.企业根据受理机构反馈,通过线上邮箱提交或线下受理地址提交的方式提供申报专用通道所需全部材料。
4.受理机构反馈申报结果,通过后通信运营商与企业签订合同并开通专用通道。
附件:申报企业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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