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就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其家庭在本省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的,在本省购买二手住房(不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规定。
缴存人可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在我省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住房贷款等信息或购房行为存疑的,缴存人需配合核查。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全额退回违规提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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