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一起来看
《意见》分为六部分,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关爱力度、促进社会融入等方面作出部署。
依法规范用工管理
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广使用适应行业特点、紧贴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
规范和加强新就业群体入职管理,严格执行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对新就业群体不文明从业行为的规制约束。保障新就业群体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
强化合法权益保障
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
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
畅通企业内部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
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协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新就业群体公开。
依法依规查处不合理收费抽佣、不公平分配流量,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
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
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
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理和应用结果,严格执行算法备案制度。
完善监督管理
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完善从业信息发布制度,引导新就业群体形成合理收入和待遇预期。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依法加强新就业群体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
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政策,畅通职业发展渠道。
做好新就业群体中残疾人服务工作。按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给予相应社会救助,为工作中意外伤亡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
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
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网络直播间等友好场景建设。
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司机之家等统筹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服务网络。
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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